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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下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现状 一、世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地下水开采量约5500亿m3/a,其中美国、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分别为1135亿m3/a、760亿m3/a、138亿m3/a和27亿m3/a,到20世纪末,全球地下水开采量已经超过7500亿m3/a,近10多年中,全球地下水开采量以印度和中国的增长量最大。各国开采地下水的主要用途不尽相同,如美国、中国、印度、巴基斯坦用于灌溉的地下水量约占地下水总开采量的50%以上,而日本和欧共体各国的地下水主要用于居民生活供水。全球绝大部分城市的供水依靠地下水,美国50%的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 全世界地下水资源总量是比较丰富的。如果不包括冰川和长年积雪,储存和流动的地下水资源量约占全世界淡水资源的2/3,每年有2.5万亿m3可更新的地下水资源,这比目前全世界地下水使用量的3倍还要多。根据世界粮农组织(FAO)的资料显示,俄罗斯联邦使用的地下水资源量还不到每年9000亿m3补给量的5%;西非不到1%;中国可更新的地下水供水量超过8000亿m3,但仅使用了1031.49亿m3(1997年)。即使印度已存在严重的过量开采问题,但其使用量仍不足其评价的每年4500亿m3补给量的1/3。从世界范围来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仍具有一定的潜力。 二、世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世界范围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存在三个主要问题:超采,由于排水不足或地表水、地下水没有联合利用造成的土地盐渍化,因农业、工业和人类活动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1、地下水补给平衡受到破坏 西亚和南亚的地下水问题较为突出。例如也门的地下水开采所产生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在高平原区,地下水的开采量已超过补给量的400%,可能是目前世界上全国范围内地下水开采量超过补给量的唯一一个国家。墨西哥的含水层几乎全部处于强过量开采状态,一个灌区的研究表明,灌区内10个含水层的地下水水位平均下降速度达 1.79~ 在印度的岛屿和西部地区,包括旁遮普邦、哈里亚纳邦和印度的粮食基地,都面临着地下水过量开采的严重问题。该地区的地下水水位已下降到人力提水设备提不到水的深度,在北古吉拉特邦,30年前井水位埋深仅10 在城市,人口高度密集,城区没有足够的补给,很难满足居民对水资源可持续供给的需求。如印度西部的艾哈迈达巴德和焦特布尔,印度南部的泰米尔纳德邦,都支持兴旺发达的私营地下水开发企业,这些企业用管井从近郊开采地下水供给高收入的人群居住区,造成城区的地下水水位以7~ 2、地面沉降 地下水超采带来的另一个环境问题是地面沉降。在非固结的沉积含水层超采地下水会引起地面下沉,一旦下沉就不会再回复到它原来的标高。由于超采地下水,日本在20世纪初开始出现地面下沉,地面下沉造成的建筑物毁坏以及洪水和潮水灾害引起当时公众的广泛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日本工业的破坏减少了地下水的开采,地面下沉也因此而一度停止。然而,到1950年,工业复兴对地下水的需求又快速增长起来,有些大城市的地面又开始下沉。东京都1961年地面下沉量 3、海水入侵 沿海地区含水层疏干的严重后果之一是海水入侵。在孟加拉国沿海地区,为了灌溉而大量开采地下水,使得含水层发生海水入侵。在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的撒拉萨特海岸,由于私营农场在20世纪60~70年代之间连续过量开采地下水,使该地区早期产生了空前的繁荣,然而海水快速入侵了沿海地区的含水层,在10年内入侵陆地的距离从 4、土地盐渍化 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没有联合利用,在印度,土地盐渍化面积约600万hm2,在12个主要的灌溉区,设计的灌溉面积为1100万hm2,其中有200万hm2为积水面积,100万hm2的土壤盐化区。在巴基斯坦的印度河盆地地下水水位上升和地下水盐度增加已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 5、地下水污染 除含水层疏干、土地盐渍化外,人类活动造成的另一个地下水问题是地下水污染,含水层的点源和非点源污染问题正遍布全世界。在印度的旁遮普邦、哈里亚纳邦、西拉贾斯坦邦,其主要问题是地下水的盐度增加;在古吉拉特邦北部和拉贾斯坦邦南部,地下水已被氯化物污染;在土耳其安纳托利亚的Gediz:盆地,非点源污染物(主要为农用化学物质)已造成地下水质恶化,河流下游的状况更差,如伊兹密尔和种植草莓的农场主将不使用河水,而改用地下水。在印度泰米尔纳德邦阿尔果德地区的北部,椰子汁中含有0.2%的残留铬。这些铬来源于制革厂的铬制革工艺过程,并污染了当地的地下水。 6、生态环境恶化 地下水的无序开采严重影响脆弱的生态环境。约旦艾兹赖格绿洲的瑞玛萨尔湿地有7500hm2,为大量珍稀的本地水生和陆地物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栖息地,其绿洲被国际公认为候鸟的主要栖息地,但农业灌溉及安曼城市用水,使用了大量的机井在上游过量开采地下水,使含水层补排平衡遭到破坏。在20世纪80年代的10年内,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已使浅层地下水水位埋深从 三、世界地下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措施 1、技术措施 (1)调水补给 约旦中部的艾兹赖格绿洲,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扶持的项目,从地下水过剩的开采区将150万~200万m3的地下水抽出,输送到湖泊中心,结合其他大量辅助措施,如泉水的清洁和恢复等,使得艾兹赖格湿地恢复了原始魅力,大量的鸟飞回来了,艾兹赖格的旅游收入明显回升。美国加州的圣华金河谷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到20世纪50年代早期,已有12亿m3的地下水被抽出用于灌溉,其灌溉用水的回渗已成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超过了天然补给量的40倍,承压含水层30~60m的降深使其地下水的流向发生改变,许多地区的抽水扬程增加到了 (2)雨洪补给 全世界的许多地区,尤其在南亚,已开始加强雨水的就地利用与地下水补给问题的研究。例如在印度,年降水量的大部分都集中在每年暴雨期的100多个小时内,使得地下水很难获得补给,补给区、补给量与可持续的地下水灌溉程度之间的联系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印度已开始大规模地开展集雨和地下水人工补给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的10年中,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将工作重点由发展灌溉的预算分配转移到集雨和人工补给上来。在印度南部有20万个池塘,人们正极力建议将这些池塘用运河水将其充满,形成地下水的补给池。在安德拉邦的一个灌溉系统中,建了一个包括9个渗透池和7个控制坝的试验性人工补给工程,以增加泉水的停留时间,使雨季后的地下水水位上升了 (3)流域的植被措施 已有研究结果证实,流域汇水区内的植被状况对地下水的补给既有益又有害。例如,在南非1000万hm2)的土地上,生长着一些外来的杂草,如金合欢属类、松属类、桉属类、牧豆属类,这些将消耗33亿m3的水,比本地植物要多消耗掉7%的全国总径流量,人们认为杂草的生长对地下水的补给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南非政府水资源和林业部实施了一个特别的长期计划,即“为了水而行动计划”,将外来的杂草除掉, 每年的高峰时候,所雇佣的人力达到4.2万人,但完成此项工作需要20年或更长的时间。与此相反,人们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力推广种植韦惕蔚草,认为这是减低地表径流速度、增加地下水补给量的有效的方法。试验结果表明,这种草种植在斜坡上可降低雨水径流的70%,因为这种草不仅能降低大范围内的径流流速和径流的扩展范围,而且其茂盛的根系能穿过板结的土壤,改善雨水的入渗条件。 2、法律措施 由于地下水资源的重要性和地下水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所导致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逐渐意识到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重要性,纷纷制定了地下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韩国1994年颁布了《地下水法》。该法明确立法的目的是制定地下水有效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有关事项,促进公共福利的增加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并指出国家的职责是对地下水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使国民能够使用良好的地下水。该法对地下水的调查评价和利用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的许可审批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20世纪初,澳大利亚一些州就有地下水的立法。如新南威尔士州1912年水法的第五部分自流井部分即规定了有关含水层管理的条款,包括地下水取用申请许可、地下水量分配以及违反许可的处罚等内容。20世纪70年代后,有关地下水水质管理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出现在澳大利亚各州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 为防止地面下沉,日本于1956年制定了《工业用水法》。该法规定,在划定地区内,凡开采地下水供应工矿用水者,必须呈报所属都道府县批准。该法还为各地区规定了严格的指标,如:东京都要从1961年的地面下沉量 目前世界上已有多个国家针对地下水资源管理颁布了专门的法律,如韩国《地下水法》(1994年)、以色列《水井控制法》(1955年)、英国《地下水管理条例》(1998年)等,美国联邦政府除在《水资源清洁法(Clean Water Act,CWA)》《资源保持恢复法(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等多部法律中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做出规定外,还专门制定了《V类地下回灌井控制导则》(1999年)和《地下水规程》(2000年),对地下水管理问题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一些国家的地方政府也颁布了专门的地下水管理法规,如在澳大利亚几乎各州都有专门的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规。地下水管理单独立法,对于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3、政策与行政措施 澳大利亚20世纪90年代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制定国家水改革框架政策、国家水质管理策略和水资源评价等重大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各州对地下水的管理。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应用地下水可持续开采量的概念,以此作为地下水水量管理的基础,并提出地下水可持续开采量与环境生态密切相关,确定地下水可持续开采量时,要考虑保护湿地、植被、水生生物、河流基流、泉水、石灰岩溶洞等依赖地下水而生存的生态系统。在地下水水质管理中,包括编制地下水易污染性图、建立水源保护区等措施。大自流盆地地跨4个州,20世纪90年代后期,建立了统一的协调咨询机构,改变了长期分散管理的状态,并已经制定和正在实施长期战略管理计划,这些措施为大自流盆地这一大区域的地下水实现可持续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与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相比,世界各国都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地下水管理措施。德国重新修订的《自然保护法》中对开采地下水做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凡因饮用水供应、灌溉或生产过程中需开采地下水,必须事先向管理部门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测量数据、生态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计划和补偿方案,同时需要证明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水的消耗与损失已经尽可能地达到了最少,并且除了地下水外,没有地表水、雨水集蓄或其他可替代水源。这样,地下水开采许可审批时间将会变长,使开采成本增加。法国取用地下水时,水价高于地表水。一般根据水源状况、工业废水的污染程度、供水时间以及为了提高供水质量而采取的供水工程措施的差别,分区采用不同的水费标准,取用地下水时水价标准相当于取用地表水水价的两倍。 4、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础进行管理 澳大利亚于1998~2000年进行第四次水资源评价时确定了以地下水管理单元作为评价的基础。在原联邦水资源理事会划定的61个地下水管理区的基础上,根据自然地理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确定了538个地下水管理单元,作为评价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的利用和分配的基础。这比原先的地下水管理区的划分更进了一步,为改善地下水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美国在1970~1984年的“国家水资源概况”项目中,将全国分为21个水资源区域和352个水文地质单元,根据对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和形成条件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进行评价。在1978~1995年的“区域含水层系统分析计划”中,把全国分为25个含水层区域。分区有连续成片(如高平原含水层)和不连续成片、但条件类似的水文地质单元两种类型,以含水层系统为单位,整编区域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区域水文地质图集。 5、重视保护 在美国,目前大部分地下水水质良好,但是点源、面源污染以及超采的威胁仍然存在。尽管绝大多数地点发现的污染物含量低于饮用水标准,但个别地点的地下水污染已经或将会威胁到公众健康。经验说明,保护地下水的一个有效方法是采用“基于保护资源的全面综合防治方案”(CSGWPP)。目前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开始执行美国国家环保局(EPA)批准的 |